时光流逝,一转眼就是20多年过去了。2000年初,刚上初中,小城里开始时兴网吧。3块钱一个小时,每到周末裤兜里攥着20来块钱,坐上公交车跑到市里的网吧去上网。
刚一进门,映入眼帘的全是传奇,仔细一看,多是在比奇省砍鹿砍叮当猫。禁不住班里同学的诱惑,回到家里要钱,买上30块钱的点卡,加入了砍怪挖肉的大军。
那会感觉35级以上就是大哥了,渴望而不可及。35级的老道,把狗收起来,换成20多级的战士装备,拿着一把斩马刀,在新手村里到处扮猪吃老虎。
有次在骷髅洞里,好不容易看见一个骷髅精灵,感觉跟中大奖了一样。为了避免被其他人抢走,赶紧边砍边拉到角落里。20多级的战士,砍个骷髅精灵甭提有多费劲了,一刀一刀的磨呀,大药一个接一个的嗑着,时不时再来一个太阳水。结果快打完了,还是被人找到了,一个道士跑过来了。上来就给我一顿毒+火福,骷髅战士过来砍我。那血格呼呼的往下掉,mmp白高兴了一场。
后面听说有人练狗都是成宿成宿的练,从42级升到44级要花一年的时间,玩的都要吐了。
现在想想也是可笑,自己当年怎么会那么无聊幼稚,迷上这种游戏。